面相經典-公篤相法(三)

面相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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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象賦 九骨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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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法雜論 心鏡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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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相十觀 風鑑歌
神眼經 神異賦
鬼眼相法 骨骼篇
通玄賦 得意歌
銀匙歌 貴相詩
燭膽經 論氣色
鐵關刀 識人賦
靈臺秘法 驚神賦
人倫大統賦
人倫淵奧賦
公篤上篇1
公篤上篇2
公篤上篇3
公篤上篇4
公篤上篇5
公篤上篇6
公篤上篇7
公篤下篇8
公篤下篇9
公篤下篇10
公篤下篇11
公篤下篇12
公篤下篇13
月波洞中記
江湖相術大公開
西嶽先生相法
呂純陽相賦
知命識相五十年
姚栝蒼玉管訣
許負相法十六篇
麻衣石室賦
麻衣金鎖賦
掌相學概論
達摩相訣秘傳
陰陽二宅經典
各類占卜經典
奇門遁甲經典
易經占卜經典
子平八字經典
紫微斗數經典
六壬神課經典
面相氣色經典
天星擇日經典
麻衣銀匙歌
股肱無包最是凶。兩頭如軸一般同。雖有田澤並父蔭。終須破敗受貧窮。

股肱俗名手肚足肚也。所謂肚者。大倍於兩頭也。凡屬富貴壽考各格。皆有手肚足肚。方稱其格。如無而如軸。富者有奇禍而敗。貴者有危險而凶。夭亡寒苦之人方合。

頭痕瘢剝最為刑。羅網之中有一名。若不刑妻並剋子。更為家道主伶仃。

頭痕者坑陷之痕也。瘢者近於瘢癩之例。剝者近於橫沖直削。應刑人丁。及驚險成敗。故有家道伶仃之說。言人口日少。財產日耗耳。

相中最忌郎君面。男子郎君命不長。女子郎君好淫慾。僧道孤獨却無妨。

郎君面即美麗紅艷之例。而有浮嫩之光。為相法所忌。老人犯此。主孤苦而毒。男子犯此。主淫亂夭亡。女子犯此。主淫亂刑傷。惟有僧道無關。不以人丁為用。又於孤獨無關。木無人丁可剋故也。

眉毛間斷下至顴。常為官非賣土田。剋破妻兒三兩個。方教禍患不相纏。

眉毛間斷。應駁雜而刑剋昆仲。及內患倍重於外患。故有官訟是非發生。又攷眉斷之人。性貪而不忍小損。不容小惡。雖為多事之纏擾。亦為處置於輕重失當耳。
好色之人眼代花。莫教眼緊視人斜。有毒無毒但看眼。蛇眼之人子打爺。

花字為形容美麗流光之謂。緊字為形容急視不定之謂。至於蛇眼。言烏珠圓露而黃浮四白。凸挺邪視而赤樓盤睛。主毒而狡貪。亦合法也。

無家可住羊睛眼。封向他家借住場。更有禾倉高一寸。中年猶未有夫娘。

羊睛為白多黑少。而四力浮白。故主刑剋人丁而冷退。女格倍凶。又攷禾倉。一為眼胞之高而呆陷。一為兩顴之別名。余攷古法有稱口尖而吹為禾倉。其食祿二倉在口角。故也。

下劇尖了作凶殃。典却田園賣却塘。任是張良能計算。自然顛倒也狼當。

下劇尖削。於木火二形局不忌。尖露是其本質故也。如其他形格則不宜。而晚年有失敗之冷退。故有顛倒事實之失敗也。

眼珠暴出惡因緣。自主家時定賣田。更有白睛包一半。不能善死在床前。

眼珠暴出。言其凸露也。目露神濁。當然敗家無疑。至於白色烏珠。此蜂睛窺睛之形。當然凶死無疑。

下頦趨天旺永年。邊城不破也無錢。數年荒旱不欠米。只因上下庫相連。

下頦趨天。係地閣朝天。明太祖即此格。此為創業之帝王。故晚年亨吉。邊城破者。桑梓破敗。而發他綁。比為亂世之合去。盛世則一敗不振也。上天倉下地庫也。

鼻梁露骨是反吟。曲轉些兒是伏吟。反吟相見是絕減。伏吟相見是漓淋。

鼻梁直下三曲。是為伏吟。左右三曲。是為反吟。伏吟多失敗破家。尚有子孫成立。

眼神清秀心中巧。不讀詩書也可人。手作百般皆可愛。總然弄假也成真。

眼神清秀。固然靈巧聰明。雖出技藝。亦有過人之處。如清秀過麗。則主淫亂而夭。如清秀而流。則主無用而賤。故以清秀沉靜有恨。方是閒福之格。

薄紗染皂出粟米。縱有妻時也無兒。倘見山根高更斷。五年三次路邊啼。

薄紗染皂。是晦暗之氣。而有塵點密密。此為冷退刑傷之兆。尚以各部位為定論。如在福堂主官訟。如在土星主破財。如在淚堂。主損人丁。如在印堂主損壽及危險牢獄。如在魚尾主刑妻。如在國印主挫折。及刑弟兄叔伯此其大略也。

淚痕深處排一點。眼下額前起一星。左邊無男右無女。縱然稍有也相刑。

此歷指刑剋之說。余攷淚痕深處。多刑子女。男格則左紋刑子。右紋刑女。女格則反此。至於顴前一骨。多出優伶娼妓之例。若有後嗣。皆為女立。而子不立也。

髮際低凹幼無父。寒毛生角幼無娘。右額高突母先死。不死不刑便自傷。

髮低有曲岔者妨父。鬢突連眉尾者妨母。顴骨左高妨父。右高妨母。此皆男格之論也。女格反此而應驗也。刻下之女格。亦有順應而似男格者。豈非天道之變乎。

士人眇目陷文星。豹指尖頭定無名。任是文章高北斗。猶如竹木不安釘。

文星即眼目也。眇陷者。缺一也。凡士子文星陷。即功名之弱點。豹指言圓節尖爪也。頭尖。此三項均屬無功名之格。

眉重無根陷破財。更憂三十二年災。土星隆大終須發。土星薄小去不回。

此言眉濃重而山根陷弱也。故為前業挫折。亦主疾厄之災。如準頭隆大。尚可恢復而發達。否則有敗無成也。

寒相之人肩過頸。享福之人耳壓眉。更有親情相不出。只因形似雨中推。

此言寒賤之人。肩聳過頸。福壽之格。耳高壓眉。至於慈善詭詐。別有部位參合。故有性情合乎形質。在部位之兼配如何也。

大量之人眉目取。眉高目定心自良。眉粗目小神不定。寅年吃了卯年糧。

器量大小。皆在眉目二部認定。眉高主量宏而壽。目定主謀略遠大。故良心自然發現。眉粗主性剛燥。目小主志奸貪。神不定主心亂不一。故有失敗而耗散也。

倉庫接連反為災。鼻梁高露不安居。若是眉間容二指。此人開手覺便宜。

食祿二倉。接近地庫。非天倉也。鼻梁可高而不可露。前已詳言之矣。又云眉容二指。或指眉尾而言下垂二指耶。或為三陽之寬二指而言耶。蓋眼俗神濁之人。方覺便宜也。

取人性命面上黑。換人骨髓眼中紅。見人歡喜心中毒。見人眉皺太陽空。

面有青黑之慘色。主惡毒奸忍。眼有赤縷穿眼者。主陰險剛狡。冷眼多笑者。主無情量窄。眉皺上沖者。主憂愁多思。此皆最驗之法也。

露井露灶不得全。那得浮生過晚年。不怕中年經官宦。只有衣祿無剩錢。

井灶露孔。財不入庫。雖出貴格為官。亦為終年無田宅。只有衣祿二字而已。過迍邅生活。多逼迫環境。不能積蓄故也。

公篤曰。風鑑各書。為麻衣是正宗。其法以法理兼用。又處五代之亂世。故於今世相應者頗多。雖有擅長與玄妙。獨不如達摩精深。其故何哉。麻衣言法而兼理。中有虛設之處。達摩言法不言理。中有獨到之處。非有經驗研究者。不明其原意。然舊書多錯落。字有魯魚。文有亥豕。茲特脩改增註。以便閱者一目了然。其法亦有不驗者。如唇掀齒露。客死他州之說。如註為無故招非。又最驗也。其他條文似此頗多。今猶錄之者。為將來智者攷正。擇而用之。得心應手矣。

達摩相法
達摩相法第一章
第一法相目之神。此為達摩精藝之一
藏不晦
目神以收藏斂光為主要。故開始第一字。日藏。晦者。晦暗無光也。故以神藏光潤為合法。藏而不晦。言其人貴而不危。名而多壽。如藏而晦暗。雖貴亦夭亡。或危險也。雖富亦挫折。或疾苦也。
安不愚
目神安者。安靜之謂。其人多閒福。安者心氣和平之態也。不急不燥。發出慈愛之光。故神安之局。多現呆滯。呆滯者。即愚字之謂也。故以安而不愚。為安閒多福之格也。
發不露
神以活潑有威者。為大貴。而有特權。發者。發動之謂也。故每有發動之時。其神不流不露為吉。如發動之時。其神流露。雖貴而有凶災。雖智而有偏好。故以發而不露。為貴而善後之格也。
清不枯
神清主貴。主名。主智。主田宅。故十二宮以田宅名之。凡神清之格。務要攷其有根無根。其神清而有根。享大名大壽及大富。其神清而無根。名而夭殂。富而挫折。或孤刑也。故以清而不枯為合法。
和不弱
神和為慈愛和平之態。其人慈良公正。為臣必忠。為子必孝。待人必誠。守身必信。弱者。衰弱之謂。如神和而弱。則壽不足而德不堅。志不定而福不厚。故以和不弱為合法 。
怒不爭
怒神為正重豪慨之態。盛世主貴而有大權。亂世多操兵柄。而有安危繫於其身。爭者。形容浮緊燥急。其人量窄器小。反招亡身破家之禍。故以怒而不爭為合格。
剛不孤
神剛者。為威嚴持重之態。多才智而勇毅。多出名將治世之材。主有開國拓地之功。如孤宇則為孤僻偏驕之態。神剛而孤。則有功虧一簣之不善後。故以剛而不孤為合法。

公篤曰。達摩為西域印度人。六朝時渡江。傳道東土。其人博學多材。深通幻術。故有一葦渡江之說。又精性命長生術。及拳術。故至中國傳教。有分類而立門。各繫道統焉。至于相法。可謂中興之祖師。凡風鑑讀達摩五來法。即醫家讀黃帝內經。乃引經據典之根據。凡讀麻衣相法。如醫家讀仲景六經。此分經別緯之關鍵。余攷相法。雖出于軒轅氏之臣風后氏。此風鑑之名。實因風后氏鑑定之意也。自秦代火焚各書以後。相學之書亦絕。故漢唐以來。偶有談相之人。而無書籍可攷。故達摩初入中國。為六朝時。尚無相法之書。至五代時。達摩復入中國始得麻衣而傳其五來相法五篇。故達摩以前。皆半枝半解。既無綱領之分。又無輕重之別。無書可閱讀。無法可研究。自達摩以後。相學可稽攷。而法亦日益闡明。此嫡派之溯源也。今觀其第一章之相神。僅二十一字。尚屬余之增加下十四字。其原書僅上七字。而其中包括極深。又簡捷。又深奧。故非他書所能及也。麻衣之法。雖是相法正宗。而兩相比較。則弱于達摩之處太多。訊以此二十一字深思。均含有最玄妙之處。上包括天道之盛衰厚薄。下包括人事之吉凶禍福。故余另加傍註。以便閱者註意。不可模糊讀過去。方知達摩相法之高深精微。不愧為相法之祖師焉。

第二法相目之形七則。
秀而正
目秀主聰明而多才智。即清秀之謂。然其形必端正。故以秀而正。方從正途上去。其行孝弟。其務清名。其才智從正面上用。如秀而不正。則才偏自用。智邪亂倫。為相法之忌也。
細而長
目形細則收藏其神。而不浮露也。長則為鳳目之形。主大貴。故麻衣有河日之說。此司馬宣王之自顧其耳。而與普基。細而不長。雖貴亦屬小品。終非大器也。故以細而長為 合格。
定而出
目定為聚光充足。而能發揚也。凡目定者。有遠志大志之兆。充足者。有精神大壽之兆。加以發揚有威。則事業能達到。機會有遇合。故以定而出為合法。定而不出。雖有大志。而終不遇合也。
出而入
目出而揚威。人而斂神。此言有才智而不露於表面。以實際為用也。如出而不入。則有招嫉結怨之暗害。以阻其事實。故以出而能入為合格。不浮蕩而無偏好之瑕也。
上下不白
目形以黑多白少為吉。白多黑少為凶。故以目浮四白。主凶死而失敗。及刑人丁而孤苦。如上浮白而下不白。主心亂而奸貪。如下浮白而上不白。主驕傲而妄舉。故以上下不白為合法。
視久不脫
目神以久視而神愈充為吉。愈久視而光咬潔有威。其稟受之氣厚。主壽而貴祿。如視久而脫。其光漸縮而怯。其人心性不持久。亦壽弱祿少。中道挫折。故以視久不脫為合法 。
遇變不耗
人處憂患之時。而其形必變。何況危險不耗其元神元氣乎。此王守仁不得時而遇虎。其形靜神定。而如常態。不耗神。不變形。後為將相。兼享盛名。凡危險而不耗變者。大貴之格也。

公篤曰。眼目之形。其法頗多。尚不止此七則。而達摩以此七項。為包括各法之綱目。其精微之處雖多。兼併者亦不少。此皆由個人推想。兩執用中可也。故其法僅二十四字。而富貴貧賤壽夭。吉凶禍福悔吝。正直公平。險惡陰毒。皆全備之矣。此種相法。可謂一字一珠。至於柳莊衡真。當愧死無地矣。

第三法全身測量分數。

頭面七分 肢體三分
全身測量。以十分計算。頭面佔十分之七。由項而下全身佔十分之三。何以頭面不過十分之一。反佔七分。其重要如此耶。接頭為諸陽之首。百脈聚會之源。故眼耳口鼻。為五臟五形之結晶。全在乎上。故項以下之肢體。雖估十分之九。而僅佔三分,按手足號四肢。肢者。枝葉也。不足為材料明矣。故賤人有貴掌之說。可見大概。又人斷手斷足。尚能保全生命。斷頭則無生命。某輕重懸殊亦明矣。

第四法頭面測量分數。此為達摩精 藝之二
目五分 顴一分 鼻一分 額一分 頦一分 眉口齒耳共一分
各相學家皆以目為重要點。故有問貴在目之說。主富貴貧賤。壽夭勞逸。剛柔死生。全身精神繫於此。才智愚拙之代表也。故佔十分之五。凡人無目。則大事全失。雖有師曠之聰。亦不過一技而已。其重要如此。亦人立身之本也。顴為權也。鼻為財也。故各佔一分。額為前澤之餘業。頦為晚運之收場。故亦各佔一分。其眉口齒耳。亦屬輕微之部份。合而佔一分。此測量之輕重。而為相法之規矩準繩也。

公篤曰。達摩相法。有測量身面之說。此各家所無。其法雖簡單。而輕重自然分明。亦達靡之精萃也。凡屬法家。必有規矩準繩。而別其輕重分數。如重要點合格。其輕處雖不足。尚為富貴壽考之局也。如重要點陷弱。雖輕處美好。尚為貧賤夭弱之格也。他書皆以單獨部位為用。真偽不分。輕重不查。那裏是法家。不過言理耳。及盜虛名而已。凡業風鑑者。雖先明輕重之綱領。次查真偽之部位。方為合法。

達摩五來總訣第一。此為達摩精藝之三
如來有動神。有靜神。有出神。有入神。有窮神。五神足則見如來。
如來有法眼。有慧眼。有天眼。有佛眼。有肉眼。五眼齊則見如來。
公篤曰。達摩係佛家之衣缽。闡明宗教者。故開始曰如來者。即佛號之謂也。接神動為智。即賢愚之別。是為水體之機樞。故曰動神為第一。動者。動而有為也。以用其智也。神靜為信。即貧富之別。是為土體之機樞。故曰靜神為第二。靜者。靜而有守也。以用其信也。神出為仁。即貴賤之別。是為木體之機樞。故曰出神為第三。出者。出而有懷也。以用其仁也。神入為義。即壽夭之別。是為金體之機樞。故曰入神為第四。入者。入而有安也。以用其義也。神窮為體。即剛柔之別。是為火體之機樞。故曰窮神為第五。窮者窮而有通也。以用其禮也。其神有五。內而金木水火土。外而仁義禮智信。用而為生剋制化。故各合其形。而利其用。相生相化。則富貴壽考。不合其形。而礙其用。相剋相制。則貧賤夭凶。故僅二十四字。包羅萬象。變化無窮。如不貫澈儒釋道三家之學說。不能明其妙用。如不明河圖洛晝術數之原理。不能合其準則。又按法眼者。正也。主誠厚持久。耿介心平。慧眼秀也。主聰敏多管。機巧靈通。天眼聚也。主壽考康寧。通今博古。佛眼慈也。主仁義為用。道德為懷。肉眼豐也。主根基淳厚。子孫昌達。故以五神足而見如來。五眼全而見如來。是為完人之義也。此達摩之開始言神。其次言目。又其次言測量。繼則言五神五眼。而列首章。其綱要全繫乎此也。

達摩相法第二章
輔角天庭闊必榮。還要印堂明。
輔角天庭闊大。即巨鰲人腦之類。伏犀骨之別號也。大而王霸。小而公侯將相。又小為州伯邑侯。此地雖貴。尚要印堂黃明。方是發達之時也。形質與氣色參看故也。
邊驛開明文事顯。父母此中管。
邊城驛馬開明。本屬進名之初基。當以十七起運。及二十四止。為第一步之階級。然父母亦在此中應驗。每於入名級而有孝服也。凡驛馬開者為有梁。或有痕也。故利外而內有孝服也。
眉清入鬢霸業成。眼俗即危身。
眉清入鬢。多發亂世之割據稱霸。清之洪秀全即此格也。眼俗言目神衰弱。雖發達而不善後。亦非安全之貴也。
眉尾雙紋入奸門。妻妾日紛爭。
眉尾雙紋係下插入奸門。非奸門紋上人眉尾。余攷眉尾雙紋入奸門。主內顧憂。而有弟兄之爭。子女之弱。此云妻妾紛爭。是否以當時風俗而言耶。或妯娌不睦而爭耶。
奸門堅紋侵眉角。妻宮有操作。
奸門紋上仰。主妻強而賢淑。是為賢內助而持家。如奸門骨高。妻族富庶而有接濟。此皆最驗之合法也。
印堂光明眉不鎖。三十功名可。
印堂不沖不陷。光潤不鎖。當然早發達而進功名。今之時代攷之。則功名有十九歲入階。有二十二入階。有二十五入階。提前八年者為最多。故以三十為功名之說不驗。
眼秀神安福無窮。富貴日豐隆。
眼秀為發達之品。神女為寬宏之器。故言福無窮而豐隆也。故首章以秀正安閒為合格。全局之精神也。
目秀神足睛突出。肩高方可發。仕途多險阻。
目秀神足。當然主富貴。如烏珠突出。則有驚險刑傷。按睛凸突為火局。故云肩高可發之說。肩高亦火局。馬周鳶肩。而為興唐之名將。但以勞險奔馳。而成功也。
淚堂平滿要潤安。急枯子相殘。
淚堂為子女之專部。故以平滿潤澤安和為合格。主子女多而貴賢。如急則主子不肖而愚。枯則主子刑剋而少。故定以殘字。一為殘害內患。一 為殘傷缺點。
子宮皮皺紋朝上。恃逆終須見。
子宮在眼下臥蠶部。其部多紋。交爻為陰騭紋。順生近顴。主一枚一子。反生近年壽。主一紋一女。此言朝上。為近目之謂。此為反逆臥蠶紋。主子女忤逆而不肖也。
山根斷陷百無成。當限死分明。
山根直紋主凶危。橫紋主挫折。此言斷陷。非紋沖也。余攷山根之名為根基。斷陷者。不受祖業也。為壽根。斷陷者。不享大壽也。神充足者。可過四十一。神不充足者。難過四十一
年壽準頭俱要起。過聳傷子女。
年壽為鼻梁。號疾厄宮。故管輅云。鼻無梁柱。主不壽。準頭為土星。號財帛宮。故土星不起。主財弱。二者以高起為合格。此言過聳有刑子女。一為斷節。一為孤峰。而無輔佐之兩顴。則少子女矣。
井灶單薄又仰露。到老家難立。
井灶即蘭臺廷尉。以厚勻而收為合格。忌單薄財少而弱。忌仰露財不入庫。故有到老難立。而勞苦如常。此言平生無積蓄也。
兩觀高超不露骨。發在四十六。
顴骨為權之別名。以高起上插為觀相之合格。應貴而權重。為國家之屏藩。其部位應四十六七。以今世攷之。則二十九為發達之期。當提前十七年。及提前十四年與八年。 衰世提前較多。盛世提前較少。
鬍鬚清疏要有力。五十名利益。
盛世髭鬚為華表。慎重起見。以清疏為合格。亂世髭鬚。敗多益少。不可勉強蓄留。每多刑妻魁子。危險招嫉。輕亦主破財疾厄各項。
正堂孩運不足憑。老幼在精神。
精神為相法之第一重要。老者有精神。而福壽日增。幼者有精神。面廣健日強。故古人為有一分精神。有一分福氣。有一日氣色。有一日吉凶。
五官正大百事成。五露亦超摹。
五官正大。言局勢開展。氣魄宏大。故有百事成之說。至於五露。則有疑點。柳莊衡真均指五露為耳露廓輪。眉露稜毫。目露神光。鼻露兩孔。口露牙齒。是為五官之露。按耳露廓輪。幼年孤苦。何有教育栽培。眉露陵毫。憂愁度日。何有進捷遇合。目露神光。驚險破敗。何能立功立業。鼻露兩孔。財不入庫。何能立身立足。口露牙齒。惹是招非。何能服眾居功。余謂三官露已是下賤之相。何況五官皆露。是為賤苦不堪之相。那有超群之說。雖麻衣亦言五露最貴。余攷五露係指五岳之露。露者大而高起之謂也。故孔子有五岳朝天之露格。而為萬世師表之聖人。當然為非常之貴也。故上一句論五官。下一句論五岳。勿為柳莊衡真誤解而誤也。
骨少肉多皮又緊。急死壽夭准。
骨為君。肉為臣。骨少肉多。是客反主之格。本主虛花無壽。加以皮綳緊。當然夭亡。多則四十為止。如二十與二十九。及三十八。均為死厄之年。又參看他部如何也。
骨粗肉重行坐偏。勞苦受熬煎。
骨粗之人。多勞而創業。此為亂世之格局也。肉重多離奇而致富。亦驗亂世之格也。行坐偏邪。其人天姿聰敏。主淫而多成多敗。此類格局發達有之。不過品行不足耳。亦主優伶。勞而不苦。其熬煎不驗也。
氣宇軒昂眉一字。文人兼武職。
亂世文武兩途。在眉目上分。凡眉平橫一字。或上監如劍。均主武貴。如前平尾曲。或環曲新月。皆為文貴。此言眉橫一字。雖是文人。亦領武職。
莫於清處斷人貴。孤夭多因是。莫於濁處笑人愚。富貴每出此。
清濁之間。尚有內外之別。必查真偽之點。又詢其生養之地形宜否。故清中急薄。一為刑剋。一為夭亡。務要內清之神清聲清。凡要查其似清而非清。又以南北之地形決之。加在北方。而出清格。當然貴而無疑。加在南方真清亦有限。故每多清格。而反孤夭。混亂眼目也。凡濁者厚重。形濁而神清音清。此為大富貴之格也。如神音並濁。當然無用而為痴愚下賤之格。假定濁格。出於北方。當然平常居多。如濁格出於南方。亦為大富貴之格。此四句含有真偽。內外。地形。反正。四項。亦達摩之精萃處。
公篤日。余攷達摩之法。當時為六朝文字。極簡直而意深。其驗者頗多。而不驗者亦不少。一為時代之變遷。法律之專制與共和不同。一為社會之影響。人情之交通與閉塞各異。據其最驗。而千古不移之法。尚有年限不合。如印堂光明。而三十功名可取。今則應前十一年者。又有應前八年者。又有應前五年者。此天道薄而提前耶。或潮流趨而提前耶。又兩顴高超發四十六之說。亦有提前十七年者。又有提前十四年者。又有提前八年者。諸如此類。推想而執中可也。至於不驗處。余尚註明。而保留其原文者。恐天道轉移。時事變遷。有時亦合其法也。茲特分別詳註。以備研究相學者。作一先聲之嚮導耳。

達摩相法第三章
兩睛常鬬。富而招災。驛馬黃絲。勞而馳利。
烏珠常鬬。皆可致富。而豐足衣祿。然多為官非牽連。盜賊垂涎。蓋其人多財而驕。又悋小而貪。此招災之事實也。驛馬為行動而得外財。故以奔馳而利也。
睛突神惡。妻擎亦殃。漆面銀牙。技藝廣譽。
睛突神惡。本主奇禍而凶。不但刑妻剋子。凡屬愈富貴者。而危險愈大。皆破家亡身之格也。鐵面言外黑也。銀牙言內白也。其人則有專長之巧藝。而得名譽也。
禍生不測。必先青黑於印堂。位忽陞遷。定見黃紫於年壽。
印堂為全部之元首。凡屬紅赤色。主破家亡身。次則牢獄驚損。此言青黑。或指天災瘟疫之死而言。按年壽為疾厄宮。似不主官祿。余攷正式陞遷在奏書。兼代陞遷在法令。年壽黃紫。主健康而無疾苦也。
小順大逆。只因瑣瑣形神。先敗後發。必是悠悠堅忍。
瑣瑣二字。為形容愁容寒苦之貌。與麻衣之縮縮二字相等。其人量窄器小。所受有限。故有瑣瑣形密以喻之。悠悠二字。形容安閒瀟灑之貌。其人量寬器大。終為發達而有遇合也。
痣出衣領前。以言招禍。蔗生陽物上。因貧得財。
痣即黑于。高皮肉一線。其關係頗輕。如生於結喉。亦主凶死。故項上之痣均不吉。而招是非也。凡痣以藏為吉。故足心之痣主貴。而陽物有痣。主白手興家。而進田宅也。
印堂青白交加。作事成而忽敗。天倉糠粃堆積。家業散而又空。
印堂有青白雜花之氣色。故成中忽敗。皆為反面之引誘而入危地。青主憂愁白刑人丁故也。按天倉為前澤。糠粃為白枯之色。主族戚之內顧憂。而自相殘害之敗也。
眉清目秀者貴。有似清薄秀之嫌。鵝背豐頤者富。有死肉屍行之異。
清秀須要貫澈內外。凡清秀而薄。反主夭亡。凡清秀而流。反主下賤。故有似清非清。及清中流薄。以偽亂真。按豐隆有死肉。即氣血不流通。屍行即挺直不活曲。皆貧賤之例。晚年蕭條而孤苦也。
司空黃中隱黑。有財有訟。虎耳白又閃紅。有益有驚。二十項頂肉壅。定同顏子。五十蠶囊肉起。難學商 瞿。
司空為官祿宮。黃為利益。黑為官訟牢獄。虎耳白紅。均主疾厄。有主狎妓之淫禍梅毒。何益之有。二十發肥。難過三十二歲。五十臥蠶起。子星遲少之謂也。如高露成蠶肉。則主孤刑。或有女而無子也。如有水濕上泛之疾。則有子女成立二三也。
行來幾度開懷。剛燥難與同樂。別去三番回首。多疑莫與同憂。
開懷有矜驕氣。持長仗勢以欺人。故老子云。過莫大於言人之短。持己之長。故不能同富貴也。回首多猶豫狐疑也。志妄不堅。心亂不定。故不能同憂患。但知利而不知義故也。
門陷而紋沖。剋妻必主二三。臥蠶厚而明潤。生子定有五六。
奸門魚尾。為妻妾專部。古法有謂一紋一妻之說。余攷奸門上仰者。主妻強淑不刑。雖紋亦佳。奸門平沖者。刑命妻而兩配。奸門下反者。重刑而三配。臥蠶平潤。主子旺。順紋一紋一子也。
見人神色數變。主詭譎。非多疑。又非膽怯。聽言已盡未知。主病馳。必愚鹵。又必奸貪。
神色多變之人。志不堅而心不定。主奸險心多。力輕任重。志小謀大。故云非疑非怯。不過刻薄陰毒耳。聽言已盡未知。其人患腦力之神經病。亦主貪而非愚。另有註意於情欲名利之場也。
準頭一點赤侵壽。須防回祿。唇上數痕青入口。猶忌河伯。準頭黃亮透天。必捷功名。印堂紅潤映眉。定超祿位。
準頭赤點。而防火災。唇有青痕。而防水厄。二者均驗。準頭黃光入天庭。先進財利。而後進功名。印堂紅潤為破敗。想是紫字之誤。印堂紫潤。力進名祿及喜因之人丁子女也。
神清氣爽而色潤。逢險地而愈陞。神奪氣暗而色昏。雖好方而益險。
此皆正面反面而言。神清氣爽。雖臨險地而無碍。此其進益之機會也。總以潤澤為吉。神奪者衰而不常也。氣暗者晦而不明也。處於艱難尚無碍。如反亨吉。當有奇禍發生也。
破船遇順風。亦可航海。真玉不出石。空自埋出。形如僧道者無子。貌似神像者有女。面似桃花。主淫而夭。臉似橘皮。主刑少子。
按形質好而氣色滯。如玉末出石。尚有待也。形質弱而氣色好。亦可暫發。故云。破船遇順風。亦可航海。而無害也。僧道之形。眉目下墜而肥嫩。神像者。威嚴之謂。桃花橘皮。均詳前麻衣章內。
語對人眼不對人。心疑志專。終非好相識。口就食食不就口。性貪家破。必是無用輩。
語對人眼不對人。主疑此猜彼。又主身在此而心在彼。故所說之話。毫無誠意。而不顧信義。總以私欲為目的。食不就口。為下愚之流。亦主私心自用。而怠情也。
眼慧者經財。財不聚而不缺。睛凸者悋財。財雖多而禍侵。
眼慧之人。聰明超逸。清高自愛而好名。故不積聚財。志向不在此也。然亦不缺乏凡事有先見之明志大而謀遠此名士之流。睛凸之人。刻薄成家。處處愛財如命。故有牽動而結怨交惡。亦有覬覦而生暗害。此象以齒而焚身也。
左奸門黃中隱黑。得妻財而殁命。右魚尾白中隱紅。喪妾婢而罷官。
奸門魚尾。為妻妾之專部。黃氣可得妻財。黑氣呵損妻宮。白氣主妻族之哭泣。紅氣因妻妾而生是非禍患。或有狎妓嫖娼之招禍及惡病。此言殁命罷官均不驗。
大貴清奇。多孤鶴而無子。巨富圓厚。似肥豬不善終。
此言凡格局。均有弱點。猶天不滿西北。地不滿東南。大貴多妻妾。而反無子女。言其格清奇突兀。受天地之至清。為造化之所忌。故有缺陷於子女。亂世則縱慾自戕。為人事之錯誤。故有缺陷於子女。巨富多田宅。而反不善終。言其三角眼。而有赤縷侵入烏珠。故有慳悋之貧暴。以凶亡也。
腳跟不履地。面皮青薄者。必見敗亡。說話必縮頭。視瞻不一者。終遭刑禍。鐵面金聲。名垂萬古。行雲流水。富亦 阡陌。
腳跟不優地。木形火形不忌。木質輕浮。火質上炎故也。其他金水土皆忌。如反發達。則死期至矣。說話縮頭。其人庸愚。視瞻不一。其人貧賤。鐵面金聲。皆政治大家而大貴。行雲流水。言其活潑潇灑。主清名而當業也。
婦人重德。不媚不淫。不雄不燥。小兒易養。足骨足肉。足聲足神。
媚字為狐媚之態。淫字為治淫之蕩。雄字為格露聲雄。燥字為剛燥性急。皆女格之忌。故女子重德不重貌也。小兒以豐足氣厚為合格。
眼圓顴聳。商鞅之相。鼻垂鬚軟。鄧通之格。心高語大山根陷。到底無成。心軟量寬準頭豐。終身財裕。
眼圓主凶死。顴聳主重權。每見奇才大名。均多是局。龐靖侯亦同此。鼻垂言下墜剋水也。鬚軟則無足輕重。土剋水故不吉。山根陷者根氣薄弱。土星豐者財星大旺。此皆合法之論。
眉壓眼。頤侵顴。妻奪失權。左奸黑。右眉高。妾攘妻位。
眉壓眼主貴而有權。其妻亦強有權。頤侵顴此言下反上之謂。按顴大之女格。多才智而代夫權。不待奪也。左奸門黑。命妻不旺。右眉高。一主刑母。故有兩眉不勻。有不同母之弟兄。眉字或為肩之誤也。
行坐低頭抖足。不奸則孤。說話開口不揚。非貧則夭。
行坐低頭。其人夭亡。亦主窮苦。抖足主淫蕩。多成敗。如低頭抖足。可謂才偏性邪則合法。奸孤尚不合法。開口不揚。言其氣短。貧夭均合宜。蓋求全在聲之法也。
左額橫紋。一枚增一紀。二紋增二紀。三紋壽期頤。右額青氣。一月得一孫。二月得一甥。三月生耳順。
左額有紋。主弟兄妻妾之內患。憂鬱至死。右額有紋。主子女不肖而憂死。此云增壽。頗不合法。或天道之變耶。或為法命之續紋耶。右顴青氣。主損叔伯及姑嫜姊妹之骨肉戚。此云得孫甥。亦不合法。
孝服以白色深淺為輕重。不知口角青浮立見。病厄以山根青黑為死生。不知眼神走脫必亡。
余每見額角日月角青黑而應孝服。當於前九十日中見之。又每見兩顴赤紅而應孝服。當於前一百八十日中見之。又每見元武青氣塵點。而應孝服。當於前一年中見之。故不以白色為定論宜矣。按山根青黑。主疾厄之災。尚不至死。如眼神走脫。當然死厄。此二者均合法。為千古定論。盛衰皆然。

公篤曰。余攷達摩之法。皆據重要之綱領。而立法也。天道氣候雖變。其應驗之處尚多。今觀其第三章之法。而麻衣之石室賦。金鎖銀匙三章。均從此篇發揮。而補其當時之不足。以用變法之義也。例如桃花主淫亂。橘皮主刑傷。以及神氣性情。舉趾聲音。皆本乎此也。本篇稍有錯字。余已補註。如紫字誤為紅色。肩字誤為眉字之類是也。本篇梢有不驗。奸門殁命之說則過重。顴紋增壽之說則相反。顴氣喜慶之說則不合之類是也。本篇最驗可為定法者。如青浮之孝服。神脫之死亡。孤鳶之刑剋。神變之詭譎之類是也。其他精粹尚多。文簡意深。讀者不可不知也。
達摩相法第四章。此為達摩精藝之四
目光有三脫。無憂者以淺深分病死。有病者以動定別存亡。遇事者以左右分善惡。

公篤曰。達摩五來相法之用神。以目神目光為主體。形質次之。此條分目光之脫有三類。余攷無憂慮無患難之眼神。有臨時變脫者。以脫神深者死厄。脫神淺者病災。故以深淺二字操之。有病者。或久病痼疾。或暫病瘟疫。其神變脫。不如常度也。故其脫之深淺。皆為應有之脫。又有似脫非脫。故淺深不能別其存亡。而用動定二字操之。蓋稱有病之人。固有愛於常度。而現脫光。以脫光動者。尚有活潑之生氣。故為疾厄。而可存在。脫光定者。為模糊之死氣。故為疾厄而至死亡。又有人處凶危境
中。環境惡劣。援助斷絕。自知已入危險現象。當時心亂身不寧。魄動思潮湧。其目光忽脫。又非淺深能區別。動定能限制。而以左右二字操之。按人在危險境中。心疑而不釋。神凝而不悅。意亂而不靜。
謀多而不決。行坐不安。動臥不寧。其目之脫。當然深淺不一類。動定而常變。故分左右之法。如男子則左目光脫為凶。右目光脫可得生機而減免。按左目為男子本命故也。如左右皆脫。則宜易地千里而避之。可保無憂。當時不可以利益為念。俗累為懷。美色為累。毅然急去可也。如女子則左目光脫無大得。右目光脫為凶。按右目為女子本命故也。如左右皆脫。亦宜易地百里而避之。可保無虞。當時不可以兒女牽制。金珠遺累。以全身為大計可也。按此章僅二十七字。而立三大法。包括人事一切驚險災厄。疾病暗害。及個人之利害。連帶之安危。皆在其中矣。此達摩之精萃相法。亦他書所罕見也。余攷相學各書。為七十二家心法。流傳於市廛。不過十八種書籍而已。當推達摩為巨擘焉。即此二十七字。亦各家之精神所不能及也。余見近世發現新相學各書。皆指定其人玉照而批評之曰。此某偉人之相也。又曰此某名伶之相也。又曰此某名妓之相也。既不能為法。又不通其理。名曰世界名人像形。或名人像譜。可矣。若謂為相法。或相理。均不可。既無綱領之法以為用。又無部位之分以區別。希圖眩眼惑目。而取漁利。此市檜也。茲特註明其法理。以待讀吾書者。評其然欺否欺。

神色有三疑。此為達摩精藝之五 疑於暫則小病立至。余擬為疑於暫者病。

疑於常則陰事不測。余擬為疑於常者敗。 疑於身則死亡災也。余擬為疑於神者死。

公篤曰。上二十四字。為達摩三疑之原文。下十五字。為余之刪改。其大略之義相同。進一步之推想。則有稍異耳。茲特分註如下。按疑字為事實之現象。虛中有實也。又為氣色動靜所發表。而不關乎形質也。余攷疑之貌。為兩眉焦亂而枯。即俗謂愁眉不展是也。余攷內經云。眉為肺臟。肺主憂思。故有憂則傷肺之說。又有肺主皮毛。而眉出毛屬。其內應於肺宜矣。先有疑而後有憂。疑者。狐疑不決之態。憂者。慮有危害之客。故每有憂疑。面色灰濕而溼枯。眉頭皺急而焦亂。此憂疑之形質與氣色也。凡事實大小久暫。則又根據其氣色濃淡輕重而定之。凡事實不出乎危害驚險之所遇。名譽財源之所敗。個人連代之所累。義務交情之所羈。嗜好偏性之所陷害。田宅銀錢之所糾纏。知交至戚鄰里鄉黨之外憂。弟兄叔姪妻妾子女之內患。綜上種種。皆包括一疑字。外人固不察其詳細。既沽名釣譽之相法大家。尚不知此疑字。含蘊有許多事貫。如麻衣。水鏡。柳莊。衡真。鐵關刀等。皆不解此疑字。此達摩之最深精藝。亦余之最佩服者也。按疑於暫者小病至。此言其事實之小者。陰陽失調。夜不安神而失眠。故謂小病立至之義。雖處環境惡劣。尚不致一敗不振。而無立身之地。故以暫字類別。尚有解除此疑字之處。僅以病災而止。可見其危害不大也。疑於常者。常度俱憂疑也。其安危之關係較大。而顧忌更深。或畏人乘其隙而傾覆之。或遇人為勁敵而鉗制之。或彼失信於我。爭奪名利而為之。或我失信於彼。親情牽制而擾之。或受屈於勢力之逼迫。或受陷於機阱之詐欺。喪我名譽。危我身體。阻我財利。辱我妻妾。欺我子女。此等危害不平之經過。印人腦筋。痛心疾首。動魄驚魂。欲進行而中止。欲借力而不能。反覆驚疑。徘徊不決。一日一時。在在注意。故云陰專不測。余曰失敗。不完全同意也。

凡事有志之大小。力之輕重。合度則奏手收效。過量則轉瞬失敗。加以愈疑心愈亂。愈疑膽愈怯。若竟強勉而為之。此取敗之道也。故余改用疑於常者敗。簡而明矣。按疑於身則死亡災也。余恐身字為神字之誤。故下註疑於神者死。按身為外表。神為命根。故疑於身者。不過傷神損腦。以致飲食減少。神經錯亂。至此已為合度。如死亡之災。必至疑於神力應驗。余攷何謂疑於神者。凡人處極危險境遇。而又受極大打擊。其打擊之人。或出於最親最愛之人。或出於我有深思於彼之人。或出於互相利益而為至戚良友之輩。或因功名金錢。美色珠寶。玩物用品之類。而生惡感。變出危險陷害。前日之極親極愛。深思深交。至戚良友。一變而為仇敵。加以手碗之暗害。勢力之詐欺。是非不得明。公理不得直。沉冤不得雪。大義不得伸。疑而鬱積於神。而不能出諸口。不能露於形。隱忍含垢。坐臥不忘。身疑心亂。心疑智昏。損其腦而傷其神。忘其形而厲其魄。至此為疑於神者。死亡無更改矣。且余書尊重事實。不以文字而含本求末也。特註三疑原文。附帶修改。以嗣後之高明者鑑定耳。


殯儀及風水